企业申请软件著作权有很多好处,具体如下:
权利证明:在发生软件侵权时,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时候,软件著作权证书是一个很有力的证明文件。如果没有登记过软件著作权,权利人很难去证明其完成的时间和这个软件的归属权。
市场需要:现在很多的软件应用市场,都开始要求上线的时候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。如果不提早办理,可能会耽误软件的上线,及时去版权局登记软件著作权将减少很多的麻烦。
软实力:软件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里的一项,可以作为企业对外宣传,证明企业实力的一项有力材料,提升企业美誉度。
无形资产:软件著作权和商标、专利一样,是企业的无形资产,可作为增资、融资抵押、技术入股等。
高企申报: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过程中,软件著作权和专利一样,是可以用于高企申报的,而且软件著作权办理的时间周期短,更快拿证,不耽误企业申报项目。
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取决于不同情况。根据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》的规定,软件著作权人除开发者身份权外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25年,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15年的12月31日。
保护期满前,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续展25年,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,保护期为50年,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。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,本条例不再保护。
什么是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软件
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软件是指软件的开发已经完成,但未在市场上进行发布或未向公众公开的软件。根据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》的规定,如果软件在开发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,则软件著作权不再受到保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