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山市针对中小微企业提供了多项补贴政策,涵盖创业扶持、就业促进、科技创新、租金减免等多个领域。以下是主要政策分类及具体内容:
一、创业扶持类
1. 一次性创业资助
对象:首次在中山注册且正常经营满6个月的中小微企业(法人需为首次创业)。
补贴:一次性1万元。
申请:通过“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”提交材料。
2.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
对象:招用本地户籍人员并缴纳社保的企业。
补贴:每招用1人补贴3000元,最高3万元。
3. 初创企业租金补贴
对象: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初创企业。
补贴:按实际租金50%补贴,最高每月2000元,最长3年。
二、就业促进类
1. 社保补贴
对象: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或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。
补贴:企业缴纳社保部分全额补贴,最长3年。
2. 稳岗补贴
对象:符合条件且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。
补贴:按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%返还。
三、科技创新类
1.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
对象: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。
补贴:市级奖励20万元,部分镇区额外配套(如火炬开发区加10万元)。
2.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
对象:开展研发活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。
补贴:按研发费用75%-100%加计扣除(税收减免)。
3. 数字化转型补贴
对象:实施智能化改造或“上云用云”的中小企业。
补贴:按投入费用的30%补助,最高50万元。
四、租金减免类
1. 国有物业租金减免
对象:承租市、镇国有物业的中小微企业。
减免:如:2023年普遍减免3-6个月租金。
2. 产业园租金补贴
对象:入驻市级重点产业园区(如火炬开发区、翠亨新区)的企业。
补贴:前两年租金全免或按50%补贴。
五、融资支持类
1. 贷款贴息
对象: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微企业。
补贴:按贷款利息的30%-50%贴息,最高100万元。
2.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
对象:以专利、商标质押贷款的企业。
补贴:按评估费、利息的50%补助,最高20万元。
六、其他专项补贴
1. “专精特新”企业奖励
对象:获评省级以上“专精特新”称号的企业。
补贴:省级奖励20万元,国家级奖励50万元。
2. 展会补贴
对象: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的中小微企业。
补贴:展位费50%补助,最高10万元。
注意事项
1. 及时关注政策更新:补贴政策都有,申报有效期。
2. 材料准备:营业执照、社保缴纳记录、财务报表等为常用材料。
3. 联合申报:部分补贴可与镇区政策叠加享受(如南头镇对高企额外补贴5万元)。